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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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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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4民初6285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9-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