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阳飞龙电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任静、***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南阳飞龙电器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23.2万元。

诉讼费2390元,由被告任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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