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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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飞龙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任静、***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南阳飞龙电器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23.2万元。 诉讼费2390元,由被告任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