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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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美猴王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陕西某某盟汽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租金28840元、交强险保险费1779元。 二、被告陕西某某盟汽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28840元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原告***资金占用费用(自2019年11月8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要求确认与被告陕西某某盟汽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之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8元,原告已预交,现由被告陕西某某盟汽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与上述应付之款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15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