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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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稆浩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梠浩机电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973民初1891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东莞市梠浩机电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广东稆浩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东莞市梠浩机电有限公司、***、***、广东稆浩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9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