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 广东意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1971民初3340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四项以及反诉受理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1971民初3340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限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广东意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116753.85元及违约金113334.8元; 四、驳回广东意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请求。 本案一审本诉受理费8424.98元(广东意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东意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382.49元,由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负担7042.49元;二审受理费14850.78元(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东意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671.82元,由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负担8178.96元。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14850.78元,本院不予退回,由广东意图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径付6671.82元给广东永正图书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