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宗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大宗集团有限公司名下77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预付。 本裁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