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迅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2民初9759号

原告:济南迅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金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丰培芳,山东鼎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偃平,山东鼎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济南迅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4日立案。原告济南迅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本院通知其预交诉讼费后,明确表示不交纳诉讼费,并同意本案按其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按济南迅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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