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金威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02财保2835号

申请人:烟台金威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于金彪,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华波,山东润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继彪,经理。

被申请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先成,经理。

内容不公开。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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