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良品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5民初299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湖北良品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银芬,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湖北良品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红春,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原告***与被告湖北良品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3日立案。2019年9月5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9-10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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