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航天电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18)晋0109民初401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变更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18)晋0109民初401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判决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湖北航天电缆有限公司货款8546067.5元从2018年4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42443元,由上诉人湖北航天电缆有限公司负担17000元,由被上诉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544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5-27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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