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天安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江阴市盈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91执833号 宁波天安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江阴市盈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天安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阴市盈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291民初2055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天安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阴市盈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91执83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