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
莱芜市金利源特钢厂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申请人莱芜市金利源特钢厂名下车牌号为鲁S×××××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登记手续,未经本院许可不得办理变更、过户及抵押等。

查封期限贰年,自2020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案件申请费570元,由申请人莱芜市金利源特钢厂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1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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