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 莱芜市金利源特钢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申请人莱芜市金利源特钢厂名下车牌号为鲁S×××××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登记手续,未经本院许可不得办理变更、过户及抵押等。 查封期限贰年,自2020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案件申请费570元,由申请人莱芜市金利源特钢厂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