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文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7.7712万元。 二、查封担保人方金兰(身份证号码:4331251965********)位于保靖县迁陵镇××村××组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号:保集用(2015)第115号,地类(用,地类(用途)地,使用权面积:209.77㎡)使用权。 上述财产查封、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