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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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03执3741号 魏志强、南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志强与被执行人南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南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641260元(含执行费8725元)扣除执行费后并发放公司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魏志强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豫1303民初252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