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金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路小微支行 河南省久立方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本息442287元、违约金6万元,共计502287元; 二、被告***、河南省久立方商贸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28元减半收取5514元,由原告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1103元,由被告***、***、河南省久立方商贸有限公司、***、***负担441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