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长江地质工程公司淮北分公司 淮南市周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8)皖0406执1283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8-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