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抚州市华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2019)赣1002民初4083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驳回上诉人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300元,由被上诉人抚州市华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由上诉人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负担3,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910.11元,由上诉人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