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抚州市华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2019)赣1002民初4083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驳回上诉人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300元,由被上诉人抚州市华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由上诉人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负担3,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910.11元,由上诉人抚州市靖淞科技纱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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