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银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汇利豪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清远市清新区汇利豪置业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受理费808593.80元,减半收取404296.90元,由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50087.39元(已因反诉减半),由清远市清新区汇利豪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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