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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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05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