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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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德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526民初3687号 原告: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远胜筛网商行,住***。 代表人:曹文远,该商行经营者。 原告: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红星五金建材贸易商行,住***。 代表人:曹文远,该商行经营者。 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振来,福建尚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苏景林,福建尚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云,该公司负责人。 原告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远胜筛网商行、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红星五金建材贸易商行与被告湖南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6日立案。原告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远胜筛网商行、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红星五金建材贸易商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远胜筛网商行、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红星五金建材贸易商行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