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湖南中安资源矿产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中安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中安资源矿产能源有限公司、湖南中安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00万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案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