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库尔勒雅隆纺织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油储备站有限公司 巴州美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巴州正圣棉业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振兴棉蛋白有限公司 新疆海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新28民初2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新疆海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14208.5元(新疆海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新疆海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14054.67元(巴州正圣棉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新疆海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