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梦栖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东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洛阳梦栖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2019年11月下半年工资款582319.54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23元,由***、洛阳梦栖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未付款汇至本院账户(汇款时注明案号),户名:长丰县人民法院代管款;账号:20000011287110300000018;开户行: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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