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合家园分理处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在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合家园分理处(账号9160116075142050000294)的银行存款22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保全价值22万元。 案件申请16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