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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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2020)甘0123民初56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2020)甘0123民初56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甘肃建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支付欠款1068958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4851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53514元。由甘肃建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6390元;由***、***共同负担17124元。鉴定费56000元,由***、***负担。由甘肃建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492元,由甘肃建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由***、***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336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