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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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东方骏驰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天津东方骏驰贸易有限公司名下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台玻南路北侧不动产土地(产权证号:津(2×**)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46526号,土地面积为15909.9平方米)及所有地上物(办公楼车间等)。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6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