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金达利鞋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为(2019)粤1971民初19217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原东莞市东城区胜玄鞋材加工店在(2019)粤1971民初19217号民事判决书中对洛阳金达利鞋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均由***继受。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7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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