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安塞区支行
陕西长明山地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子洲县长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续行冻结被申请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安塞区支行的账户9559982920*********。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15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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