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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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春市岭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长春市岭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租金人民币1072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00元,由被告长春市岭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7-15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