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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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岱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921执1268号 姚念林、龚雪波、赵美华: 申请执行人姚念林与被执行人龚雪波、赵美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借款本金7000元及案件受理费82元。我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龚雪波已履行7082元(其中诉讼费82元),并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姚念林自愿放弃尚未执行到位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