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9471)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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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9-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