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的申请事项,即:责令被执行人塔前华光庙缴纳罚款3340元。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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