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众检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天津广利红运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损失费、施救费合计7756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8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