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美丰新源(天津)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被告于2019年4月18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MFXY2019041801、MFXY2019041802、MFXY2019041803的三份《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原告新能源汽车25台(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