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美丰新源(天津)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被告于2019年4月18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MFXY2019041801、MFXY2019041802、MFXY2019041803的三份《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原告新能源汽车25台(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津A×××××);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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