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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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田东县思林镇英竹村那笔村民小组、田东县思林镇英竹村那托村民小组的起诉。 原告田东县思林镇英竹村那笔村民小组、田东县思林镇英竹村那托村民小组向本院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4538.75元,由本院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依法预交上诉费(开户行:农行百色分行营业部,账号:60×××97)。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