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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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604执恢490号 袁媛、张雷: 关于袁媛与张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执行金额147109元,其中2076元作为执行费存入本院诉讼款户,余145033元作为执行款已经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该案已经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