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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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靖边县人民法院结案报告(2020)陕0824执3557号侯某某、姬某某、杨某某:关于申请执行人侯某某与被执行人姬某某、杨某某纠纷一案,靖边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的(2019)陕0824民初59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按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姬某某在另诉案件中为申请执行人,偿还案件款304497元(包括案件受理费6256元、保全费2000元)、执行费4300元。现该案件钱物两清,案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824执355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2月12日结案。二0二0年十二月十二日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靖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靖边县人民法院结案报告(2020)陕0824执3557号侯某某、姬某某、杨某某:关于申请执行人侯某某与被执行人姬某某、杨某某纠纷一案,靖边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的(2019)陕0824民初59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按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姬某某在另诉案件中为申请执行人,偿还案件款304497元(包括案件受理费6256元、保全费2000元)、执行费4300元。现该案件钱物两清,案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824执355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2月12日结案。 二0二0年十二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