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6执128号

曹海涛:

本院受理执行你没收个人财产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陕刑终401号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查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2019)陕05刑更934号刑事裁定书,明确载明本案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已缴纳。

现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6执12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1月9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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