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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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6执128号 曹海涛: 本院受理执行你没收个人财产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陕刑终401号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查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2019)陕05刑更934号刑事裁定书,明确载明本案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已缴纳。 现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6执12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1月9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