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8执保8号

史军康、冯江涛:

本院民事团队于2020年1月19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0)晋0828民初171号诉讼保全裁定书,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申请保全人史军康提供被保全人的财产信息为:被保全人冯江涛有工资账户、公积金账户信息;并以其妻子卫晓琴大众车辆作车为担保。本院保全情况为:1、冻结被保全人冯江涛银行(农业银行)、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2、查封卫晓琴所有的车辆手续,查封期限为十二个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0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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