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8执保8号 史军康、冯江涛: 本院民事团队于2020年1月19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0)晋0828民初171号诉讼保全裁定书,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申请保全人史军康提供被保全人的财产信息为:被保全人冯江涛有工资账户、公积金账户信息;并以其妻子卫晓琴大众车辆作车为担保。本院保全情况为:1、冻结被保全人冯江涛银行(农业银行)、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2、查封卫晓琴所有的车辆手续,查封期限为十二个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0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