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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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玉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玉树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701执85号 巴在东周南加(申请执行人)、尕玛更加(被执行人): 巴在东周南加与尕玛更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83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2560.77元,其中,本金120835.00元,迟延履行金1725.77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巴在东周南加。至此,申请执行人巴在东周南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青2701民初35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