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纳百川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纳百川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名下639300元存款或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纳百川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39300元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继续查封、冻结的申请,逾期不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4-02
发布日期 2019-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