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成都市世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洪雅县商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成洪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洪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成都市世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于2008年7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二、由被告四川成洪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原告成都市世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被告四川成洪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百分之三十六股权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400元,由被告四川成洪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3-15
发布日期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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