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家庄永基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北京盛丰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蔚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张家口桥东区乐浩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撤诉。 原告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按照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张家口桥东区乐浩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负担。原告实际预缴案件受理费4490元,剩余4465元退还原告张家口桥东区乐浩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 |
| 裁判日期 | 2020-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