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人***与扬州殴朗冷热交换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经扬州市江都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申请人应该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申请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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