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医药泰州天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54661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1793.3元,由申请人南京医药泰州天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