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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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运城市盐湖区东郭镇东郭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二、此案移送至运城市盐湖区监察委员会。 案件受理费3100元,退还原告运城市盐湖区东郭镇东郭村民委员会。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