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蓝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运城市盐湖区东郭镇东郭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二、此案移送至运城市盐湖区监察委员会。

案件受理费3100元,退还原告运城市盐湖区东郭镇东郭村民委员会。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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