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艾特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成都艾特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价值5,10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二、对申请人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5,10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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