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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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青岛联讯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丽兰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青岛联讯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元; 二、被告青岛联讯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截至2017年1月10日的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505615.53元,以及自2017年1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 上述一、二项被告青岛联讯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被告***、青岛丽兰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386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青岛联讯信息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丽兰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7-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