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大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腾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青岛腾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欠款38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计375元,财产保全费400元,均由被告青岛腾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