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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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法拍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法拍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间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服务费50000元并支付利息(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4月20日的利息为1483元;2020年4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进行计算); 二、被告***就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2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60元,财产保全费570元,保全保险费500元,合计1630元,由被告湖南法拍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